关于2016年在职临床(口腔)医师申请临床(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
一、申请对象:2016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的学员
二、办理日期:2017年1月9-10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 下午2:30-5:00
三、办理流程:1、资格初审(武汉大学医学部教学管理处行政楼215室),需出具以下材料:
① 临床医学(口腔)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武汉大学毕业生均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②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类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 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进入住院医规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 学位审核表(学员单位及导师所在学院需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215室),需出具以下材料:
⑥ 临床医学(口腔)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非武汉大学毕业生均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⑦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类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⑧ 身份证原件原件
⑨ 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进入住院医规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⑩ 学位审核表一式两份,研究生院学位处审核盖章
3、审核表收取(武汉大学医学部教学管理处行政楼215室)
四、其他说明:本次通过审核的在职临床(口腔)医师须进校脱产1年。在此期间要完成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完成临床能力和临床科研能力训练并通过临床能力考核,课程成绩、临床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学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程序,逾期不予补办。
点击打开链接学位审核表
武汉大学医学部教学管理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