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在即,各培养单位根据课表安排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一周通知任课老师及上课学生根据课表安排的时间与地点上课,届时研究生院巡视全校课程。
二、根据校历安排,研究生2月19日报到注册,20日(第一周周一)正式上课。
三、各培养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和研究生督导组成员对本单位研究生课程进行教学检查。
四、本学期硕士英语只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外语学院、医学部除外)。
五、公选课: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均可选,但需教学秘书添加名单。
六、博士研究生公共课开设对象为2014级“3+3”、2015级“2+3”和2016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
七、上课地点时间发生变动请提前上交调课申请以便教学检查,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八、开学两周内通知学生办理本学期缓修缓考,逾期不再办理。
九、学生继续实行网上选课,公共课请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开学第四周将学生名单加入相应开课课头,并通知任课教师及时录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第五周系统将关闭更改学生名单开关,第十周系统将关闭录入成绩开关。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