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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武汉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来源: 日期:2020-12-22点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临床医学专业普通本科生,含五年制、“5+3”一体化及八年制学生。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保证教学秩序,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具体情况,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医学部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部长任组长,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书记任组员,组织转专业工作。

第四条 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依据本人学习兴趣和专长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不允许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院)、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专业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4.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5.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6.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8.色盲、色弱、听力或嗅觉障碍者不得转入临床医学类专业。

第六条 根据临床医学专业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学制当年核定招生人数的20%以内。

第七条 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条件是:

1.热爱医学,愿意为促进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学习;

2.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心理健康,身体素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能顺利完成本专业学习;

4. 高中学习阶段有良好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基础;

5. 转入学生均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学习;转入专业为临床医学类,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自愿原则,可选择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和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6. 综合评价合格(含学习成绩与能力、综合表现、个人特长等)

7. 不接受学校不允许转专业者。

第八条 转专业程序:

1.医学部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通知,在学部网站公布专业准入标准、考核规则和当年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

2.时间安排:根据学校转专业总体布置,2021年3月3日至5日为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的时间。3月9日下午医学部考核转入学生,3月11日医学部确定拟转入名单并公示,3月13日至18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主页公布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3.申请转出专业学生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出申请书、学籍异动申请表,经基础医学院辅导员、分管副书记签字后交医学部教学管理处,分管教学副部长签字后,学生将学籍异动申请表、成绩单等材料自行报送接收学院。

4.申请转入专业学生程序:⑴初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医学部教学管理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经转出学院签字同意的学籍异动申请表、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⑵面试;⑶医学部公示名单;⑷本科生院公布名单

医学部教学管理处将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考察,根据学习能力与成绩(50%)、综合表现(40%)、个人特长(10%)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及排序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报医学部党政联席会批准,向本科生院报送拟接收转入学生材料,待本科生院审核批准后,通知学生并协助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的收费与学分转换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经批准转入学生,必须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学院负责学生转入前已修完的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工作,对转入前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附件:2021年武汉大学医学部本科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武汉大学医学部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