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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医学部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1-04点击:

医学部各学院、各位同学:

2016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医学部答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328-29①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

330 第一临床学院学历博士

331 口腔医学院 学历博士

4月5 第二临床学院学历博士

46 上午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学历博士

下午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历博士

4月13-15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资格审核地点: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医学部行政楼215室)

联系电话:027-68759327

二、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学历博士

1、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2、课程成绩单

3、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

4、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

5、答辩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

6、文章如有未见刊或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

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1、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3、博士课程成绩单

4、推荐书(两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

5、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6、临床病例分析报告六例

7、临床工作总结一篇(不少于3000字,导师审核通过)

8、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9、博士学位论文一本(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

10、照片要求,两寸蓝色同底一张(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

1、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

2、发表学术论文原件(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4、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

5、照片要求,两寸蓝色同底一张(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研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A4)

2、同等学力国家考试成绩单(网上打印)

3、课程学习学费发票原件

4、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资格审核时在医学部查询,成绩一年内有效)

5、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两篇(其中一篇要求署名武汉大学,与答辩专业相关的论著)

6、学位答辩论文一本(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

7、照片要求,两寸蓝色同底一张(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

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请按各学院要求完成)

四、学位论文评议要求:

医学部博士学位答辩论文按要求全部报送国家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网上评议”。

学历博士送评三份,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送评五份,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送评六份。送审时间:430日前,送审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217

五、论文答辨时间要求:

学校要求4月底至5月底完成,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

上半年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论文答辨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武汉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

2016年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