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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本科生2013年秋季赴国内两所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3-05-03点击:

各院系: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性,做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两校互换本科生培养协议,我校将选派本科生2013年秋季赴国内两所大学交流学习。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校
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二、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文史哲基地、历史学、物理学基地班、数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临床医学等10个专业各3名,共计30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各5名、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5名、马克思主义学院5名,共计20名。
三、学习时间
山东大学学习:时间一年,20139月—20146月;
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时间一学期,20139月—20142月。
四、选拔条件
2011、2012级本科生可登录山东大学(http://www.sdu.edu.cn)、中国政法大学(http://www.cupl.edu.cn)网页,了解对方学校本科生学习信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学校将从中选拔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
五、成绩管理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在派往学校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的课程,以益于交流结束后进行学分互换。我校承认学生在派往学校所修课程和取得的学分,并进行学分转换,对于学院认定必须补修的课程,学生在交流学习结束后回校补修。交流学生毕业时必须达到我校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标准。
六、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交换申请表》和交换生信息表;
2、准备电子照片及纸质照片;
山东大学:电子版(jpg239*319)正面免冠照片、同版纸质照片两张(一张一寸,一张两寸)
中国政法大学:电子照片、同版纸质照片3张。
3交换生将申请表、信息表、电子照片及纸质照片交院系教学秘书。
4、交流生离校时请到后勤保障部办理退宿手续。若未办理退宿手续,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请各有关院系根据以上注意事项,以学生自愿为原则,认真做好选派工作。各院系教学秘书请于5月15日前将本科生交换申请表、电子照片、纸质照片,及交换生信息汇总电子表格一起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